许可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申请人 宗教团体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结时间 30日
办理程序 由宗教团体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拟同意的,报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拟同意设立寺院、官观、清真寺、教堂的,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对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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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
时间:2009-05-31 10:35来源:洛阳市民族宗教 编辑:秩名 点击:次
许可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申请人 宗教团体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结时间 30日 办理程序 由宗教团体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
许可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申请人 宗教团体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结时间 30日 办理程序 由宗教团体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拟同意的,报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拟同意设立寺院、官观、清真寺、教堂的,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对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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