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恩施州民宗委中层干部全部实行轮岗,标志机关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改革工作,恩施州委州政府将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作为政府系统重点加强的单位进行职能配置,州编制委员会在严格控制增加科室的大环境下,同意州民宗委增加一个科室。
二是单位职能进一步增强。在恩施州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州民宗委“三定”方案中,增加了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职责;建立和完善全州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职责;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职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能的职责等,使其工作职能进一步增强。
三是内设机构更加合理。这次机构改革后,恩施州民宗委内设机构由原来的三科一室变为办公室(监察室)、政法宣传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和宗教科共四科一室,与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的内设机构相衔接,便于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机构活力进一步增强。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恩施州民宗委党组为了增强机关活力,对中层干部全部实行轮岗交流任职,使干部多岗任职,以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并制订出台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了全委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全州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