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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召开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会议

时间:2008-07-10 09:57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点击:
李留章局长发表重要讲话 邱平钦同志串讲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 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李宗恩会上发言 与会代表认真聆听会议发言 张丽君副部长总结讲话 最近几年来,国务院颁布了《
  
李留章局长发表重要讲话
邱平钦同志串讲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
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李宗恩会上发言
与会代表认真聆听会议发言
张丽君副部长总结讲话
 
    最近几年来,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宗教局也先后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家宗教局2号令)、《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家宗教局3号令)、《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局4号令),河南省人大也通过了《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宗教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如何熟练掌握和运用这些法律法规为宗教工作服务,特别是针对当前部分县(市、区)基层民族宗教干部调整,个别领导干部还不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这些法律法规等问题,7月9日,中共洛阳市委统战部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联合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部长、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各县(市、区)宗教团体负责人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提高各县(市、区)分辨非法违法宗教活动的界限的能力,切实维护好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抵御渗透的宗教工作要求,市委统战部和市宗教局会上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分关于宗教信仰及公共管理问题、关于宗教团体职能问题、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关于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及管理、关于宗教财产和关于宗教事务部门等6个方面对非法违法宗教活动的界限进行了明确,可操作性非常强。
本次会议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由洛阳市宗教局副局长邱平钦同志结合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特别是针对我市最近出现的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解决等问题,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串讲。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宗教局局长李留章,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张丽君、市宗教局副局长蒋江林、市宗教局纪检组长申银彬等也参加了培训会议。
    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结束后,又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张丽君同志主持,蒋江林同志总结了2008年上半年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了下半年主要工作,申银彬同志安排了信息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基督教协会会长、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副主席高学鸿牧师和市伊斯兰教协会李宗恩会长在会上进行了发言,畅谈了如何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感想,总结了贯彻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会上,李留章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
    张丽君同志在会议最后指出:一要高度重视,领会会议精神实质。与会同志要把会议精神向主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高度重视。宗教团体负责人也要召开有关会议,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绩,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把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宗教教职人员、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信教群众,使广大信教群众明确非法与违法宗教活动的界限,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大局稳定。二要认真排查化解本辖区、本领域内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或者未萌时期,特别是要确保奥运会前,民族宗教领域绝不能不发生大的情况和问题。三要严格办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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